书画艺术的审美当然是审艺术作品本身之美,审艺术作品的文化含量和创作者自身融入作品的精神含量。以书画作品艺术水准的高低和文化含量的多少作为审美情趣和价值的取向,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纵观历史,艺术水平之高低才是决定艺术家名气大小的核心因素,在历史上留得下去的艺术作品,是要经过时间的洗礼,经过历史的检验,只有一代又一代对该艺术作品的认可和推崇,这样的作品才是好作品。
真正的艺术精品绝不是艺术家本人说了算,也不是几个媒体大肆吹捧说了算,更不是你戴了几顶官帽子,获了几个大奖,拉了几个名流捧场,搞了几次展览,虚弄了几十次高价拍卖,便自我标榜为精品那么简单。社会广泛的认可和时间的洗礼,历史的遴选才会沉积出真正的精品。我以为艺术家本人在世时多半是看不见的,尽管我们有的艺术家很自恋,认为自己是五百年来第一人,认为自己是大家巨匠……
在当代中国书画的审美取向中,我认为有一种现象很让人担忧,那便是权利成了艺术审美的评判因素,好像当了个书协、美协的主席、副主席、理事,任了个官办画院的院长委员,他的书画作品水平便自然高了,艺术含量更高了,其书画的价格便陡增了。这种与艺术品本身文化含量不沾边的权利正在毒害中国人的审美情趣,非常值得警醒。这种艺术的官本位思想,同样对艺术家本人也是一种毒害。因为你哪还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钻研艺术,心思都用在钻营当官的道道上去了,没有独立的艺术人格。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得不承认,艺术作品的价格取决于作品的本身的艺术水平和艺术家知名程度的大小,而一谈这个知名度事情就很微妙了,真正优秀的艺术家应是以自己的作品去扬名,让作品说话,让作品去感染触动受众体并得到他们的认可。宣传展览也好,拍卖炒作也罢,立足点都应该站在艺术水平的立场上。但近三十年来,中国书画作品的扬名,往往走上了为“为名而名”的歪道,为了自己出名你不要管我用什么办法,只要出了名便成功了。于是很多怪异的现象应运而生。不重视程序只重视结果的唯结果论,往往会带来坏结果,进而有些卑劣的手法和粗浅甚至庸俗的行为会被表面的成功淹没。知名度大了,画价就高了,票子、车子、房子自然揽入了怀中,成功者的虚荣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为了这个“出名”,最捷径的方法在当下的中国,就是当官。
何出此言?因为中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早已深入人心,人们骨子里崇敬的是官,儒家思想的“修、齐、治、平”最终的实质是以为官,为好官作为人生成功的标识。艺术家带上官帽,权利来了,就可以为我所用,名气自然变大了;利用手中掌握的话语权、审评权、宣传权、以及老百姓媚官的心态让自己快速成名。作为老百姓,他们并不能把官位和艺术水平彻底的分清,多数人认为当了官便自然有了水平,没水平怎会当官呢?美协主席,画院院长当然就代表了书画的最高水平,价位便飙升,在这一观念的作用下,艺术家对官位自然更加迷恋了,于是乎权利的含金量便进入艺术家作品的价格体系之中,并且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细细想来这些皆滑稽可笑,这种现象可能是中国艺术作品的价值和价格体系的专利。在欧美等西方的国家是绝对找不到的,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艺术官员,也没有什么官方的艺术组织来领导艺术家,他们的艺术家是独立的艺术家。这种把权利的大小拿入艺术作品价格的评判体系,只会给艺术的本身带来灾难。艺术家重名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妥,关键是以什么方法去获取这个名,以自己作品的文化含量和水平去扬名?以自己的品德、学识、修养、胸怀去扬名?以展览、宣传、炒作去扬名?以官位权利的大小去争名?等等等等…这些都是获取名声的手段,然而在这些手段中我以为还是应该以学问而名,以品德而名。不要以权利,猎奇,炒作去获名。
中国有句俗话叫“来的快也去的快,来的容易也丢的容易”。权利固然能让艺术家快速获名,但这个名,多少是虚、多少是实?能保留多久?挨不挨人骂?在历史上留不留的住?沉不沉的下去?这就很难说了。我看有的在台上是赞美声一片,一下台便骂声一片,因为你可以一段时间掌握话语权,但你不能一辈子掌握话语权,这种靠政治权利获名的艺术家是逃不过“来的快也去的快”的定律。
更为可怕的是权利同艺术结合后,这些官员的艺术观念和审美取向便会通过权利的威力成为大众的审美取向,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些艺术官员的作品中也有很多优秀的作品,但那些艺技平平、滥竽充数的艺术官员常常会通过自己的权利把自己那些平淡无味,劣质丑陋的艺术作品标榜为精品,我称之为权利的“强奸式”审美。很多书画者为了参加展览、为了入会、为了获取名声不得不去拜码头、入门派,不得不昧着良心去阿谀奉承,这种通过权利去传播劣质艺术品的行为是相当可怕的,他会让国人的审美观发生扭曲,他会使人们的心理变得阴暗,他会让一些奇奇怪怪毫无美感甚至丑陋庸俗的作品污染人们的视线。当然艺术家创作是独立的,你创作什么没有人管得了你。创作的个性自由我们应该提倡,但只要作品进入社会,艺术家就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我想没有一个艺术家不想自己的作品得到社会的认可,故而艺术家的创作也是社会的。
艺术需要美而不是需要丑,以丑为美的观念从来都是被历史否定。艺术家一定不要走邪路,只重自己的个性不重审美的共性,你的作品大家都说好,行家也称赞,这样的作品才是好作品,千万不要孤芳自赏、自视清高、怪异猎奇,搞些奇奇怪怪、庸俗丑陋的作品,这类作品定会成为历史的笑话。
艺术需要真正的具有文化含量和反应艺术家健康精神面貌和民族精神的优秀艺术作品,需要给社会带去美,给人们带去启迪和精神享受的雅俗共赏的好作品。艺术的审美应该是阳光而富有生气的,应该是积极而健康向上的,应该能够陶冶人们的心灵,净化人们思想的。
艺术审美的决定因素应该是艺术作品的本身,权利不应当作为艺术审美的因素,权利所带来的名气对艺术作品的知名度肯定有所提升,但他最终是不能改变艺术作品本身的艺术含量,故而我们应当消除艺术作品审美中权利的影响。
近年来,我欣喜的看到我们的70后、80后、90后他们有鲜明的个性和较为独立的审美观,他们在购买和欣赏艺术作品时更多的是会在乎自己心里的感受,他们用自己的审美观去评判艺术作品的优劣,他们对艺术家的官衔不那么迷信甚至有些反感,他们所喜好的作品是能触动自己情感的作品,这是一个好现象。随着他们这一代人个性和审美情趣的独立、必将引导我们更多的艺术家创作出符合他们审美需求的艺术作品,他们的情趣才是艺术品审美取向的方向标。或许这些作品在某些阶段会很通俗,但没有通俗就不可能有雅致,大浪淘沙,精品定会在大众审美中产生。中国书画传统的审美情趣已扎根群众。标新立异、猎奇乖张、庸俗媚外、以丑为美的当代所谓流行的审美观定会进入历史的垃圾箱。我相信未来几十年中国艺术审美的取向绝不是几个艺术家和那些艺术家官员就能左右的!艺术家必须用符合大众审美情趣的优秀作品说话,而不是用权利说话。